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桂南交罚[2020]0162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0年10月14日14时47分我局执法人员在南宁市民族大道188号例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黄森驾驶桂N92926-大型普通客车,该车于2020年10月14日13时50分在江南客运站发班去往浦北,站内配客18人,途径民族大道188号时招揽5名乘客上车去往横县,收取每名乘客25元运费。该车核定配客站点为江南客运站。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证据有:询问笔录1份、现场笔录1份、视听资料1份、现场照片(视频截图)张贴表1份。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03 |
决定机关 |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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