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桂南交罚[2020]0162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10月14日14时47分我局执法人员在南宁市民族大道188号例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黄森驾驶桂N92926-大型普通客车,该车于2020年10月14日13时50分在江南客运站发班去往浦北,站内配客18人,途径民族大道188号时招揽5名乘客上车去往横县,收取每名乘客25元运费。该车核定配客站点为江南客运站。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证据有:询问笔录1份、现场笔录1份、视听资料1份、现场照片(视频截图)张贴表1份。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03
    决定机关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