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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桂南交罚[2020]0088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客运站点停靠
    行政处罚内容 该车于13:50分去往浦北县的班,出站时车上核载5人,票价每人50元,现车上有8名乘客,多出的3名乘客是途径会展中心、民族大道181号招揽去往浦北县,与乘客议价每人50元运费,共计150元运费,该车的核定站点是江南客运站。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视频等。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08
    决定机关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