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桂南交罚[2020]0088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客运站点停靠 |
行政处罚内容 | 该车于13:50分去往浦北县的班,出站时车上核载5人,票价每人50元,现车上有8名乘客,多出的3名乘客是途径会展中心、民族大道181号招揽去往浦北县,与乘客议价每人50元运费,共计150元运费,该车的核定站点是江南客运站。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视频等。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7-08 |
决定机关 |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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