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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泰市监陈处字[201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61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3-06
    决定机关 陈巷所
    法定代表人 叶伟群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