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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安工商前行政字【2016】第6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一般违法案件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款4000.00元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3-24
    决定机关 广安市前锋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谌登成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