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四川蓝海康骨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51010067****386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591民初8130号
    案号 (2021)苏0591执5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1-05
    发布日期 2021-04-21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四川蓝海康骨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归还原告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300000元以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以3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自2020年7月27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961元,财产保全费2095元,均由被告负担。上述费用原告已预交,本院不再退回,被告应于履行本判决时将其负担的费用一并支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