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深水政(宝安)罚决字〔2021〕第1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你单位未及时清疏预处理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致使大量黄泥水排入圳北路雨水箱涵,造成雨水箱涵上大概有10厘米的黄泥淤积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罚款叁万元人民币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07
    决定机关 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