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深水政(宝安)罚决字〔2021〕第11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你单位未及时清疏预处理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致使大量黄泥水排入圳北路雨水箱涵,造成雨水箱涵上大概有10厘米的黄泥淤积 |
行政处罚内容 | 处以罚款叁万元人民币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9-07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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