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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21]深龙坪地城行罚决字第3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5月07日11时05分,我队执法人员巡查至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西社区花园路时,发现你单位擅自占用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泡沫砖),面积为1平方米。上述违法行为有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现场照片等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1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4
    决定机关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