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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淄张市监食稽处字[2021]57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涉案产品“和风细雨奶枣巴旦木”22袋;2.没收违法所得伍拾捌元壹角(58.1元);3.并处罚款陆仟元整(6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陆仟零伍拾捌元壹角(6058.1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15
    决定机关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