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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宁市监行处[2021]18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该公司涉嫌违法发布虚假广告。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和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118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09
    决定机关 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