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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宁市监行处[202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该公司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五条第(四)项和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6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5
    决定机关 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