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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阿银罚字[2017]第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行政处罚内容 2016年,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未按照《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九条第一款、《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和第三十三条有关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处以人民币九万元罚款,并对其高级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五千元、五千元和九千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1-08
    决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阿勒泰地区中心支行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