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深银保监罚决字〔2019〕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组织员工经商办企业;员工使用本行贷款购买股票及期货;财务部门负责人未经核准履职长期未整改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29.1万元,罚款2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02
    决定机关 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顾敏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