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平公(消)行罚决字〔2019〕012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 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1-29 |
决定机关 | 平谷消防支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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