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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宾公(网)行罚决字﹝2017﹞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互联网信息相关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艾特网咖警告,并处罚款一万五千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17
    决定机关 宾川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