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生产木炭的方法及其装置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010287283.4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01935535A 公开(公告)日 2011-01-05
申请公布号 CN101935535A 申请公布日 2011-01-05
分类号 C10B53/08(2006.01)I;C10B53/02(2006.01)I;C10B1/00(2006.01)I;F23G7/06(2006.01)I 分类 石油、煤气及炼焦工业;含一氧化碳的工业气体;燃料;润滑剂;泥煤;
发明人 刘镇平;张海均;郝永洲;张建刚 申请(专利权)人 兰州蓝星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北京金富邦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兰州蓝星有限公司
地址 730060 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西固中路598号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连续生产木炭的方法及其装置,该工艺是将废弃的果木、硬杂木等原料经木块破碎机加工制成一定长度、尺寸及截面积要求的木块,加入炭化炉中完成炭化过程,生成固定碳含量大于85%,水份含量小于4%的优质木炭。该装置包括炭化炉、斜烟道、水平烟道、焚烧炉、举升机构、灭火箱等,结构简单,操作简便。利用废弃的木材作为原料制取木炭,既降低成本,又保护了资源,做到综合利用;采用常压燃烧炭化方式,不存在易燃易爆介质,因此没有剧燃或剧爆的条件,尾气排放可符合国内现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生产过程中所有产物都可以出售,无任何废渣产生,无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