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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黔环罚字〔2017〕GA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主体工程已开始建设。
    行政处罚内容 壹佰万元(¥100000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1-18
    决定机关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