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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凉宁市监处〔2020〕51342720000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8.0000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2-19
    决定机关 宁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马贵清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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