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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南青)市监 食流 罚〔2020〕 3 号
    违法行为类型 食品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玖佰伍拾元柒角陆分(¥950.76);2、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00)。上述罚没款共计人民币伍仟玖佰伍拾元柒角陆分(¥5950.76)。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2-26
    决定机关 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