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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嘉运政罚〔2022〕5281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3月7日11时11分,桐乡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接到3.0监管平台工单异常显示,照片比对异常:发现2022年3月4日12时15分21秒至15时27分10秒期间,桐乡市留良驾驶技术培训有限公司有学员何加帅在科目一学时记录中签到签退照片为非学员本人培训现场签到签退照片。3月9日桐乡市交通运输局批准立案,并指定承办此案。2022年3月9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被委托人房伟锋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同时还取得异常工单原件、培训记录复印件、培训过程照片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影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历史违章记录查询复印件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桐乡市留良驾驶技术培训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桐乡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10
    决定机关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潘建国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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