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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嘉运政罚〔2021〕31J4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1月11日10时20分,海宁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巡查至海宁市长安镇开元路与越川路交叉口时,发现张勇驾驶车号为浙FL626(学)大众牌小型轿车正在该路段行驶。经检查相关证件,副驾驶员位置人员为随车教练员孙水鑫,车辆所有人为桐乡市留良驾驶技术培训有限公司。据张勇陈述其正在孙水鑫指导下进行驾驶培训相关学习。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2
    决定机关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潘建国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