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新华通网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06730350-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京0106民初19803号
    案号 (2021)京0106执945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7-23
    发布日期 2021-11-04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北京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新华通网络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北京金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至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四日的物业管理费506 265.12元;二、新华通网络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北京金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至二〇二〇年六月五日期间的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违约金106 442.24元;三、新华通网络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北京金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二〇一八年六月四日至二〇二〇年四月四日期间的电费56 075.7元;四、新华通网络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北京金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二〇二〇年四月五日至二〇二〇年六月五日期间的逾期支付电费违约金1738.35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 519元,由新华通网络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公告费560元,由新华通网络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