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诸公(东)行罚决字[2020]01051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诸暨市龙抓网络设计工作室未采取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 |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诸暨市龙抓网络设计工作室自2009年12月07日注册营业,期间未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至2020年3月6日10时许,被公安机关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诸暨市龙抓网络设计工作室警告的行政处罚。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3-06 |
| 决定机关 | 诸暨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 |
| 法定代表人 |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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