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湖南楚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3000019****311Y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湘0111民初455号
    案号 (2021)湘0111执483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7-01
    发布日期 2021-08-27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湖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湖南省集洪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长沙市雨花区泽大建筑器材租赁部支付租金及其他损失费用合计420 000元及利息(以420 000元为基数,从2018年7月2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二、被告湖南楚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湖南省集洪劳务有限公司付款义务中的200 000元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三、驳回原告长沙市雨花区泽大建筑器材租赁部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7 723元,公告费560元,合计8 283元,由被告湖南省集洪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