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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临市监处字〔2020〕198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停止销售,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一、没收不合格的特装大地红5000型爆竹1639盘;二、没收违法所得壹佰陆拾叁点玖元;二、处以罚款壹万元整。上述罚没款总计壹万零壹佰陆拾叁点玖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21
    决定机关 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吴其勇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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