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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潮饶交罚[2021]12129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查实,2021年02月19日12时32分,(瀚蓝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饶平分公司)驾驶员张健鸿驾驶粤U09786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从新丰往黄冈方向)行驶至国道G355线K35+000M处路段监测点公路超限不停车监测点被检测,该车车货总重29.138吨(该数据为监测点监测系统检测车辆实际车货总重数据减去5%误差的重量),轴数3轴,限重27.000吨,超限2.138吨,运载指标超过国家规定限值且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上事实,以《询问笔录》、《非现场治超车辆检测单》、监测点抓拍图片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6
    决定机关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