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大富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4010061****482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191民初2616号
    案号 (2021)皖0191执147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4-12
    发布日期 2021-08-31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安徽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徽大富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分期支付原告江峰工程款31万元和律师费2万元,合计33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江峰6万元,2021年12月31日前付原告江峰14万元,余款13万元于2022年12月31日前付清;3二、被告合肥华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支付原告江峰工程款461200元(以商业承兑汇票形式),此款于2020年8月30日前付清;三、如果被告安徽大富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照上述协议一规定的时间、金额支付原告江峰工程款项,则视为全部未付工程款到期,原告有权就协议一欠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原告江峰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五、案件受理费12618元,减半收取为6309元,保全费4929元,合计11238元,由被告安徽大富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此款法院不退,由被告安徽大富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前直接支付原告江峰)。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