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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冀市监石处〔2020〕1301072000002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万元,责令停止使用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02
    决定机关 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张海宁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