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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呼玉烟(2018)第24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乔建芬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190元6%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11.4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03
    决定机关 玉泉区烟草专卖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