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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南市税二稽罚〔202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对你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处以200000.00元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06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