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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肇庆市傲翔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莫细文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6084890-7
    执行依据文号 (2016)粤1202民初1705号
    案号 (2017)粤1202执136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9-12
    发布日期 2018-02-05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肇庆市傲翔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北京清润国际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支付设计费人民币12万元。 二、驳回原告北京清润国际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本案本诉受理费人民币76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5429元,被告负担21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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