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上城管罚决字【2019】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四项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27
    决定机关 上犹县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韦余春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