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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冕环罚〔2021〕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该公司重晶石加工生产线、萤石加工生产线、生产原料与环评批复不一致。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你公司停止生产建设,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罚款(大写)拾肆万捌仟贰佰元人民币(小写148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18
    决定机关 冕宁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