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银监潍罚字〔201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报告重大事项。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0-12-14
    决定机关 中国银监会潍坊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