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三门峡蓝雪包装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1120072****690G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203民初373号 |
案号 | (2021)豫1222执513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3-26 |
发布日期 | 2021-09-23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河南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依法强制被执行人任妍艳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1850000元及利息(贷期内利息按照月利率9.6‰计算;2018年11月9日之后的利息以欠付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4.4‰的标准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 2、强制被执行人任妍艳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20000元; 3、被执行人三门峡蓝雪制版有限公司、张鹏飞、任增良、三门峡蓝雪包装有限公司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5、被执行人任妍艳支付申请人诉讼费13721元; 6、被执行人承担本案执行费用。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