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华泰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曾多斌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7050261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皖0225民初102号 |
案号 | (2016)皖0225执509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无为县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安徽省无为县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6-05-10 |
发布日期 | 2016-08-19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安徽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曾多斌应给付原告黄一新借款70万元及其利息。此款分别于2016年2月1日归还借款10万元及利息(以本金7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12月24日起至2016年2月1日止);2016年4月30日归还借款20万元及利息(以本金6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2月2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止);2016年5月30日归还借款10万元及利息(以本金4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6年5月30日止);2016年6月30日归还借款10万元及利息(以本金3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5月3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2016年7月30日归还借款10万元及利息(以本金2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6年7月30日止);2016年8月30日归还借款10万元及利息(以本金1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7月31日起至2016年8月30日止),以上均按月利率2%计息,息随本清; 二、被告李玉荣、安徽华泰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若被告曾多斌未按上述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黄一新可就剩余款项一并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四、原告黄一新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五、无其他争执。 案件受理费11060元减半收取5530元,保全费4520元,合计10050元,由被告曾多斌、李玉荣、安徽华泰电缆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