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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运政罚〔2020〕1472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10月7日10时50分左右,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九堡五区公交车站巡查对浙A3L561,浙A9E892,浙A8E992普通客车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这三辆车辆的所有人为杭州园林客运有限公司,使用性质为“省际包车客运”,驾驶员詹富荣,杨卫东,刘星球均无法出示该趟包车业务的包车合同和包车审批标志牌等包车相关证明。同时通过现场询问驾驶员得知,该趟包车业务承接的是建德市育才高级中学,行程为杭州至建德一日包车业务。其行为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责令你立即改正并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0
    决定机关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楼建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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