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宁建卫医罚字[2020]00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医疗卫生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内容 | 1、警告2、罚款贰万叁仟元3、吊销南京建邺星美医疗美容门诊部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5-14 |
决定机关 | 南京市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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