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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鑫科贤(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曲飞宇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4120078****142A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皖1202民初4475号
    案号 (2018)皖1202执170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7-23
    发布日期 2018-11-25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安徽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原告鑫科贤(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前,给付被告毛倩经济补偿金2万元(由原告直接通过银行转账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春分行辉南街支行,户名李新旺,卡号6217982400004595771); 原、被告双方就本案劳动争议案件永无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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