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温路政罚〔2020〕0249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0年9月8日16时12分,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330国道K115+200m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C12487自卸货车有违法嫌疑,于是引导该车到就近330国道温州鹿城超限运输检测站进行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检测车货总重,并对该车驾驶员余绪兵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2020年9月8日下午,当事驾驶员余绪兵驾驶浙C12487自卸货车从温溪运石子途径330国道到瓯海,该车为温州市政耀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货总重65.40吨,车轴4轴,现场无法出示该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之规定,该车超限34.40吨。当事人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责令行政相对人自行卸载,消除违法状态,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贰佰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9-10 |
决定机关 |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