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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焦烟简处【2020】第0472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申彦涛,2020年7月27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56条,处以进货总额517.28元5%的罚款计25.86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7
    决定机关 焦作市烟草专卖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