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贺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杨建才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20035078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青民二初字第2306号(2015)青民二初字第2306号 |
案号 | (2016)桂0103执1371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6-04-21 |
发布日期 | 2016-05-11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广西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广西贺达纸业有限公司支付欠款297619元;2.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广西贺达纸业有限公司支付欠逾期利息4764元(利息暂计至2015年9月11日,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3.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诉讼费用5836元;(以上费用共计308219元)4.由被申请人支付本案执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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