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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虹处字(2019)第0920190010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0600万元,罚款0.5000万元,责令改正,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18
    决定机关 虹口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