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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镇远县沪昆金龙砂石场
    法定代表人 黄志龙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80696103
    执行依据文号 (2013)金永商初字第01264号
    案号 (2013)金永执民字第0365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永康法院
    执行法院 永康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3-10-12
    发布日期 2014-11-2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归还借款8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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