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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芜湖市﹝繁﹞城管﹝住建﹞罚决﹝2021﹞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圆(¥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0
    决定机关 芜湖市繁昌县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