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镇城综建罚决字2019第15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
    行政处罚内容 限期改正并罚款10001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11
    决定机关 镇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