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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沈康环罚【2020】9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矿山、码头、填埋场和消纳场堆放易产生扬尘物料,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27
    决定机关 沈阳市康平生态环境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