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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萧(消)行罚决字〔2019〕03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易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案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孙家弄村九组的杭州易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门面为汉庭优佳酒店,使用面积5672平方米,使用性质为酒店)于2019年4月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决定给予杭州易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责令停止营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杭州易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停止营业,并于15日內将罚款交中国农业银行萧山区财政专户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萧山区大队 2019年8月7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07
    决定机关 萧山区区公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