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平龙)安监罚【2018】112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
行政处罚内容 | 该企业未按规定上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询问笔录。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1-27 |
决定机关 | 平顶山市石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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