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宿农(农药)罚〔2020〕5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劣质农药: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按照劣质农药处理。”之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1700元;3、罚款2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9-21 |
决定机关 |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