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州丰泽塑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50657****920P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1民终7918号 |
案号 | (2020)苏0118执64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1-08 |
发布日期 | 2020-06-10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变更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2019)苏0118民初1099号 民事判决为:苏州丰泽塑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起 10日内向南京永合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19357.83元 及逾期利息(以619357.83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31日起至实 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 二、驳回南京永合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 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0197元、保全费4020元,公告费600元, 合计14817元,由丰泽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197元,由上 诉人尤志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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